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暴波,杨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9民初83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波:本院受理(2022)渝0109民初830号原告暴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你返还借款人民币2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