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松,龚飞飞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鄂0116民初1056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内容
龚飞飞:本院受理李松诉你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李松就(2021)鄂0116民初1056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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