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春红,伍红丹,李炎刚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
内容
伍红丹、李炎刚:本院受理原告吴春红与被告伍红丹、李炎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9日上午9:30在蕲春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