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怀化腾驰贸易有限公司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创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3710号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重庆创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化腾驰贸易有限公司:上诉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就你(2021)渝0108民初13710号民事 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