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兴铧,罗小军,李刚,范宽林,张东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内容
关于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移送执行陈兴铧、罗小军、李刚、范宽林、张东等人罚金一案,因案款清退工作需要,特公告通知该案的受害人进行被骗金额核实登记。一、核实登记时间 2022年3月20日-2022年4月20日(此期间仅限工作日办理登记)。每个工作日登记的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二、核实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1楼116执行接待室 。三、核实登记携带材料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能亲自登记的,被害人可委托他人登记,委托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交因该案受骗的相关证明材料(汇款凭证、银行交易凭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3.因后期退款需要,受害人须准备一张本人在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并携带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登记。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夏文 联系电话:023-65589085 五、特别提示1.受害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全面、如实到指定地点现场进行核实登记,避免因不登记、延迟登记、不全面准确登记而影响自己及其他受害人的权益。2.受害人逾期登记或不登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受害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不能参与本次案款清退。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干扰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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