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俊品(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达毅思创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俊品(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达毅思创公关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俊品(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北京达毅思创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第三人俊品(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10时5分在本院合肥路213号四楼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