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俊海,严德报,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严俊海(xxxxxxxxxxxxxxxxxx),严德报(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严俊海,严德报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漕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