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艳芳,马亮,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国际汽车城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亮:本院受理陈艳芳诉马亮、上海国际汽车城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新虹桥法庭第五法庭(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777号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