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斌,第三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汇支行诉被告周斌、第三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本院西漕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