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瑞玲,宋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6民初3900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平:本院受理邢瑞玲诉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06民初3900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211法庭(分部,武宁南路442号)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