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云萍,刘坚,乐安县蒯祥科技管理中心, 上海富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20民初1904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乐安县蒯祥科技管理中心、上海富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云萍与被告刘坚、乐安县蒯祥科技管理中心、上海富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址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20民初19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