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洋,陈功,王亮,王刚, 上海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亮、上海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本院受理刘洋、陈功诉王亮、上海钺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王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3日14时在本院自贸区第三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唐兴路1000号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