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鲁圣竣,金虎国,瞿勇,徐杰, 璞彧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沪01民终963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虎国、瞿勇、徐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璞彧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鲁圣竣、金虎国、瞿勇、徐杰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明,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沪01民终9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028.64元,由上诉人璞彧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