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龙腊梅,童华春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童华春:本院受理原告龙腊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