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2民初3456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郝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云集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02民初34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