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代俊,朱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002民初103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敏:本院受理原告代俊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1002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