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维刚, 湖北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鄂0923民初22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维刚: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卓辉投资有限公司诉你(2022)鄂0923民初22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休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