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信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市信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闵行支行、东莞市信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漕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