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柳阳美,钱凯, 重庆利恺路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2321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利恺路商贸有限公司,钱凯:本院受理柳阳美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7民初23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 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