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小花,余海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54民初1056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小花(住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开州大道(中)37号7幢3单元7-4,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余海均(住重庆市开州区敦好镇白岩村9组13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州区支行与被告吴小花、余海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渝0154民初10560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无法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申请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本案定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时2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