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勇,邹习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习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受理徐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4月18日上午9:30分在本院安居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