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包勇,李荣, 重庆市恩承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6民初37576号 |
案由 |
姓名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6民初37576号重庆市恩承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李荣:本院受理原告包勇与被告重庆市恩承机电制造有限公司、李荣姓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