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松,余新明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12民初5404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松:本院受理的余新明与王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渝0112民初5404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及本院传票等。原告的诉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9万元并支付利息(以19万元为基数从2021.12.21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至还清时止)。本案定于2022-5-16上午9:00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渝北区空港大道418号),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尽快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否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或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应证据。联系电话:023-67177503。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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