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敏,杨通德,刘雨牧,刘胜勇, 曼顿(重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40230号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曼顿(重庆)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杨通德,刘雨牧,刘胜勇 :本院受理郭敏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40230号案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8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