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顾炯,李静,王波, 福州优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友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7143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优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顾炯,李静,王波:本院受理原告友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州优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顾炯,李静,王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沪0113民初7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