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维,陈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3548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涛: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35487号原告曹维诉被告陈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速裁诉调中心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