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何静,肖国庆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内容
肖国庆:本院受理原告何静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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