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中凯,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武汉盈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92民初857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与武汉盈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刘中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诉被告武汉盈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刘中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92民初857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