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文祥,李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想:本院受理原告李文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将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宋埠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