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付洪亮,张东,袁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181民初4864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东、袁轲:本院受理原告付洪亮诉被告张东、被告袁轲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1181民初48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