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超文,王平,王洪,李罡,段常全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06执512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段超文:本院在执行王平、王洪、李罡与你、段常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606执5128号执行通知书,(2021)鄂0606执5128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及拍卖段超文名下车牌号为:鄂F9DB67号风神牌轿车一辆。到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原件,评估结果:72835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送达后五日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对查封的被执行人的上述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不再另行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