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洁,雷杰,第三人-何金宸, 重庆吉傲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致想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554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金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致想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洁,雷杰,重庆吉傲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何金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8民初55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