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汉怀,王奇龙, 湖北铭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13759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铭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奇龙:本院受理原告金汉怀诉被告湖北铭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奇龙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137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