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徐玲,徐婷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内容
徐婷:本院受理原告徐玲诉被告徐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民事裁定书、独任制审理告知书等。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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