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章华,熊晓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6民初27156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熊晓波:本院受理原告蔡章华与被告熊晓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6民初27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被告熊晓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原告蔡章华劳务费7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由被告熊晓波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