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雷飞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983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 0108 民初19835号雷飞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与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19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