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万玲,文武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13民115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武:本院受理原告黄万玲诉被告文武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渝0113民1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第3日16: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