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鑫,李维维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渝0110民初883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2022)渝0110民初883号 李维维:本院受理原告赵鑫诉被告李维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和(2022)渝0110民初883号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开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