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振远,王成林,赵桂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成林:本院受理原告宋振远诉你及赵桂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05月09日09时00分在本院开发区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