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闫新爱,殷涛, 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图书城凯悦书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04民初1276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图书城凯悦书店、闫新爱:原告长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与被告殷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吉0104民初12768号民事裁定书及起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起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