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勇,第三人-北京锋创财富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投资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内容 |
北京锋创财富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勇与被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林投资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锋创财富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