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宁,罗家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48014号,(2021)渝0107民初4801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7民初48014号罗家明:本院受理原告陈宁诉被告罗家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7民初4801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