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袁道兵,陈宏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18民初1338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宏:本院受理原告袁道兵起诉你(2021)渝0118民初13384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127415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以及办案监督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5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