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志桥,胡常辉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渝0106民初27148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内容
胡常辉: 原告刘志桥诉你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2021)渝0106民初2714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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