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吴应明,吴碧川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内容
吴碧川(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院受理原告吴应明与被告吴碧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5月6日下午14点30分 ,在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大庙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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