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昭秦,冯靓, 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17)沪01民初1102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昭秦、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冯靓与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ZNJR152021060801(债转)的《债权转让合同》,冯靓已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7)沪01民初1102号已生效《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其依法享有的对贵方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冯靓、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告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事实。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贵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2017)沪01民初1102号已生效《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5802768962。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500号东银中心B幢26层。冯靓 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刊登日期 |
2021-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