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璐,陈南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10619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南峰:本院受理原告王璐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11民初10619号民事判决。你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