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晓伟,申德胜,姜欢,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佳宇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71民初43号
案由
质押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内容
王晓伟:本院受理原告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西佳宇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王晓伟、申德胜、姜欢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71民初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7-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法院公告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