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晓伟,申德胜,姜欢,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佳宇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71民初43号 |
案由 |
质押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内容 |
王晓伟:本院受理原告万荣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西佳宇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王晓伟、申德胜、姜欢质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71民初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