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馨蕊,李荣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荣华:本院受理李馨蕊(LI XINRUI)诉李荣华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3009号第三法庭(总部)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