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秦天宇,马国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内容
马国强:本院受理秦天宇诉马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周浦人民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繁荣路380号)第一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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